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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犯罪等新型犯罪的司法治理
律师:朱超宇  2024-11-26

网络犯罪等新型犯罪的司法治理

朱超宇

 要:为更好地维护网络安全与文明,保护公民权益,提升公民意识,保障社会稳定和谐发展,本文首先厘定网络犯罪等新型犯罪相关概念。其次,针对网络犯罪等新型犯罪司法治理扩张主义路径引发的困境,从发挥法官在裁判网络犯罪案件中的主导地位、设立专门的网络犯罪案件审判机构、建立智慧审判公开制度、借助“信息化”技术搭建司法责任倒查机制等多个方面入手,为实现对网络犯罪等新型犯罪司法科学化治理提出具有建设性的建议,希望通过这次研究,为后期重新定义现代化司法功能提供重要的依据和参考。

关键词:网络犯罪  新型犯罪  司法治理

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互联网技术发展导致“传统现实空间”与“网络虚拟空间”并存,又加上网络犯罪方式智能化、手段多样化、主体多元化,造成现有网络犯罪治理体系难以有效应对新型网络犯罪。基于这种背景,强化对网络犯罪等新型犯罪司法治理工作有效开展显得尤为重要,通过强化该工作的开展,不仅可以整顿网络秩序,促进网络环境的健康与安全。还能保障公民的隐私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同时,还能增强公民的网络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有效打击网络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和健康发展。因此,为更好地维护网络安全与文明,保护公民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发展,如何科学有效地开展网络犯罪等新型犯罪司法治理工作是相关部门亟需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一、网络犯罪等新型犯罪综述

(一)网络犯罪等新型犯罪定义

网络犯罪等新型犯罪是指行为人运用计算机网络系统,对商业或者国家机密信息进行恶意攻击和窃取,从事其他犯罪活动。这些犯罪活动涵盖了广泛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诈骗、钓鱼攻击、身份盗窃、分布式拒绝服务攻击、知识产权侵犯等。网络犯罪主要破坏网络安全非法窃取重要机密信息,严重影响了网络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其手段多样且智能化、专业化程度高。随着计算机技术和网络的普及,网络犯罪等新型犯罪日益猖獗,对个人、社会乃至国家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二)网络犯罪等新型犯罪特点

网络犯罪等新型犯罪主要包含以下特点:(1)犯罪主体多元化、年轻化。随着互联网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涉足网络犯罪领域,他们利用技术手段进行非法活动。(2)犯罪方式智能化、专业化。网络犯罪分子不断采用新技术和新手段,如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提高犯罪效率和隐蔽性。3)犯罪手段多样化。网络犯罪手段层出不穷,包括网络诈骗、黑客攻击、数据泄露等,且不断翻新迭代。(4)跨境化趋势明显。网络犯罪逐渐跨越国界,犯罪分子利用不同国家的法律差异和监管漏洞进行犯罪活动。(5)黑灰产业链完善。网络犯罪背后往往有完善的黑灰产业链支持,包括提供技术工具、收集个人信息、洗钱等环节。这些新特征使得网络犯罪的打击和防范变得更加复杂和困难。

二、网络犯罪等新型犯罪司法治理扩张主义路径引发的困境

(一)风险“预防”理念引发网络犯罪司法治理的合理性困境

风险“预防”理念在网络犯罪司法治理中引发了合理性困境。这一困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积极刑法观的过度化:积极刑法观强调预防,导致刑法功能异化,出现过度犯罪化倾向,可能助长司法犯罪化,扩大了刑法的适用范围。(2)立法与司法的脱节:风险预防理念推动立法不断增设新罪,但司法实践中对新型网络犯罪的界定和处理存在不足,立法与司法未能有效衔接。(3)忽视刑法谦抑性:过度强调风险预防,可能忽视刑法的谦抑性,导致对一些本应通过民事、行政手段处理的行为也纳入刑法范畴。

(二)封闭化方式引发网络犯罪司法治理的有效性困境

封闭化方式在网络犯罪司法治理中引发了有效性困境。这一困境主要体现如下:(1)法律体系滞后:现行法律体系往往滞后于网络犯罪手段的发展,难以全面应对新型网络犯罪。(2)跨国合作困难:网络犯罪的跨国性质导致不同国家间法律体系和司法程序的协调困难,增加了打击网络犯罪的复杂性。3)司法资源分配不均:面对日益严重的网络犯罪,司法资源可能分配不均,导致部分案件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处理。为应对这些困境,需要构建更加开放和协同的网络犯罪司法治理体系,加强国际合作,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并适时更新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网络犯罪等新型犯罪的定义和处罚标准。

三、网络犯罪等新型犯罪的司法治理措施

(一)突出法官在裁判网络犯罪案件中主导地位,保证网络个案处理公正性

1.突出法官在裁判网络犯罪案件中主导地位

在裁判网络犯罪案件时,法官发挥主导作用至关重要。这不仅要求法官具备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还需要他们紧跟时代步伐,熟悉并掌握与网络犯罪相关的最新技术和趋势。以下是一些建议,以期帮助法官在裁判网络犯罪案件时更好地发挥主导作用。首先,持续学习与专业培训。法官应定期参加关于网络犯罪、信息技术和网络安全的培训课程,以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学习并理解网络犯罪的新手法、新趋势,以及相关的国际法律和国内法律法规。其次,强化证据收集与审查能力。掌握电子证据的收集、保存和分析方法,确保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在审判过程中,严格审查电子证据的来源、获取方式和存储环境,确保其合法性和可信度。再次,注重跨领域合作。与网络安全专家、信息技术专家等跨领域专业人士建立合作关系,以便在需要时获取专业意见和技术支持;在复杂案件中,可以考虑组建专家小组,协助法官理解技术细节和犯罪手法。此外,保护受害者权益。在裁判过程中,特别关注网络犯罪受害者的权益保护,确保其得到公正的对待和充分的赔偿;采取措施保护受害者的个人信息和隐私,避免在审判过程中造成二次伤害。另外,公正裁判与普法宣传。在裁判网络犯罪案件时,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判决结果合法、合理、合情;通过审判案例的公开和宣传,提高公众对网络犯罪的认识和防范意识。最后,推动立法完善。根据网络犯罪的新发展和审判实践中的新问题,积极提出立法建议,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与立法机构保持沟通,确保法律能够跟上技术发展的步伐,有效应对网络犯罪的挑战。总之,法官在裁判网络犯罪案件时发挥主导作用,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技术能力,注重跨领域合作,保护受害者权益,坚持公正裁判,并积极推动立法完善。这样才能更好地应对网络犯罪的挑战,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网络安全。

2.努力促进网络个案公正的实现

努力促进网络个案公正的实现,是司法体系在面对网络犯罪挑战时的重要任务。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以下是一些关键步骤和策略:(1)深入了解案件细节。法官需要仔细研究每个网络个案的具体情况,包括犯罪手法、受害者情况、证据链等,以确保对案件有全面地了解。(2)强化证据审查。对于网络犯罪案件中的电子证据,法官应特别关注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需要采用专业的技术手段对电子证据进行审查,确保其未被篡改或伪造。(3)确保程序公正。在审判过程中,法官应确保所有当事人都有平等的机会陈述自己的观点和提供证据。同时,审判程序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4)适用法律准确。法官需要准确理解和适用与网络犯罪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判决结果符合法律的精神和原则。在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家的意见。(5)关注受害者权益。在网络犯罪案件中,受害者往往遭受了严重的精神和经济损失;法官在判决时应充分考虑受害者的权益,确保他们得到适当的赔偿和安慰。(6)提升司法效率。网络犯罪案件往往涉及大量的电子数据和复杂的犯罪手法,这要求法官具备高效的审判能力;通过采用现代化的审判技术和工具,可以提高审判效率,减少当事人的诉讼负担。(7)加强司法监督与反馈。对于网络个案的判决结果,应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判决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同时,鼓励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判决结果提出反馈意见,以便不断改进司法实践。总之,努力促进网络个案公正的实现需要法官在深入了解案件细节、强化证据审查、确保程序公正、适用法律准确、关注受害者权益、提升司法效率以及加强司法监督与反馈等方面作出积极努力。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更好地应对网络犯罪的挑战,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网络安全。

(二)构建智慧审判公开制度,实现司法开发性

1.构建网络犯罪案件审判机构

构建网络犯罪案件审判机构对于有效应对网络犯罪具有重要意义‌。网络犯罪具有跨地域、匿名性、技术手段复杂等特点,给传统司法体系带来挑战。专门机构能集中专业力量,提高案件办理效率和质量,确保公正审判。设立此类机构需考虑以下方面:首先,强化专业团队建设。组建具备网络技术、法律知识及审判经验的专业团队。其次,强化跨区域协作。加强与其他地区相关机构的合作,共同应对跨地域网络犯罪。同时,强化技术支持。配备必要的技术设备,提升电子数据收集、分析和保全能力。最后,强化法律完善: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以适应网络犯罪的新发展。

2.建立智慧审判公开制度

建立智慧审判公开制度,旨在提升网络犯罪案件审判透明度与公信力。该制度应包含以下几点:首先,全流程公开。从立案、审理到裁判、执行,各环节信息均通过信息化平台公开,确保网络犯罪案件司法过程透明化。其次,多渠道公开。利用官方网站、移动应用、社交媒体等多渠道,及时发布网络犯罪审判信息,方便公众获取。同时,做好智能化辅助。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对网络犯罪案件信息进行深度分析,为公众提供案件查询、裁判文书公开等智能化服务。最后,强化监督与反馈。建立公众监督机制,鼓励公众对网络犯罪案件审判过程提出意见与建议,促进司法公正与效率的提升。总之,通过构建智慧审判公开制度,可以有效提升审判工作的透明度与公信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

(三)借助“信息化”技术搭建司法责任倒查机制

借助“信息化”技术搭建司法责任倒查机制,是提升司法公正与效率的重要手段。以下是通过信息化技术构建该机制的关键步骤:(1)数据集成与管理。利用信息化技术,集成和管理所有与司法案件相关的数据,包括案件信息、审判过程、裁判结果等。同时,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以便在需要时进行倒查。2)电子化流程。将司法审判流程全面电子化,包括立案、审理、裁判、执行等各个环节。同时,通过电子化流程,可以实时追踪和记录司法人员的操作和行为,为责任倒查夯实基础。(3)智能监控系统。建立智能监控系统,对司法审判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和预警。同时,利用该系统可以自动识别潜在的违规或不当行为,并及时发出警报,以便进行干预和纠正。4)责任追溯与倒查。在出现司法错误或不当行为时,利用信息化技术快速追溯和倒查相关责任主体。同时,通过数据分析,确定责任人员,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5)透明化与公开。将司法责任倒查的结果进行透明化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这有助于增强公众对司法的信任,并促进司法公正与廉洁。6)持续改进与优化。利用信息化技术收集和分析司法责任倒查的数据,发现司法审判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基于数据分析的结果,持续改进和优化司法审判流程和管理机制,提升司法质量和效率。总之,借助信息化技术搭建司法责任倒查机制,可以实现司法审判的全面电子化、智能化监控、责任追溯与倒查、透明化与公开,以及持续改进与优化。这将有助于提升司法的公正性、效率和公信力。

(四)通过自我规制的方式矫正政治对司法的直接干预

通过自我规制的方式矫正政治对司法的直接干预,是一种旨在维护司法独立性和公正性的重要策略。以下是通过自我规制矫正政治干预的关键措施:(1)明确司法独立原则。确立司法独立作为宪法和法律的基本原则,明确司法机关在政治体系中的独立地位。同时,确保司法机关在行使职权时不受政治势力的直接干预或影响。(2)建立自我规制机制。司法机关应建立内部自我规制机制,包括制定严格的职业道德准则、行为规范和工作流程。同时,通过自我规制,确保司法人员在行使职权时遵循法律原则,不受外部政治因素的干扰。(3)加强司法透明度。提高司法审判过程的透明度,确保公众和媒体的监督。同时,公开审判结果和裁判文书,增强司法的公信力和可预测性。(4)提升司法人员素质。加强对司法人员的专业培训和教育,提高其法律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确保司法人员具备独立、公正、廉洁的品质,能够抵御外部政治压力。(5)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设立独立的司法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司法机关的行为和决策。同时,鼓励公众、律师团体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对司法行为提出质疑和建议,促进司法的自我完善。(6)推动政治与司法的良性互动。通过法律和政策明确政治与司法的界限,确保政治权力不直接干预司法审判。同时,促进政治与司法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总之,为有效地矫正政治对司法的直接干预,需要明确司法独立原则、建立自我规制机制、加强司法透明度、提升司法人员素质、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以及推动政治与司法的良性互动。这些措施有助于维护司法的独立性和公正性,确保司法机关在政治体系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结语

诚然,我国在网络犯罪等新型犯罪的司法治理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网络犯罪的根本特性就是与时俱进、变幻无穷,“以不变应万变”的方式肯定行不通。为此,只有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摸着石头过河”,通过强化突出法官在裁判网络犯罪案件中的主导地位、构建专门的网络犯罪案件审判机构、建立智慧审判公开制度、借助“信息化”技术搭建司法责任倒查机制等措施,有效遏制网络犯罪的高发势头,为打击网络犯罪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网络空间秩序。未来,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犯罪手段将更加隐蔽和复杂。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强网络犯罪治理体系建设,提高治理能力和水平。一方面,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网络犯罪的定义和处罚标准;另一方面,要加强技术手段建设,提高对网络犯罪的监测和打击能力。与此同时,还需要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应对跨国网络犯罪挑战,维护全球网络空间的安全与稳定,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保证网络犯罪等新型犯罪的司法治理的有效性、规范性、及时性。

 

  

朱超宇律师

朱超宇,男,汉族,双一流大学法学硕士,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领域:刑事辩护、民商事争议解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曾在某局委工作数年,曾被聘为郑州航空港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作为法律顾问团队成员服务于多家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执业至今,代表性案件主要有:巨额标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涉耐克商标权的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杭州某局长贪污受贿案、某司近千万诈骗案、某“涉黑涉恶”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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